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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转发交通运输部通知开展“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

发布日期:2009-09-22 08:30 信息来源: 《河北交通报》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9月7日,省厅转发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开展好“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开展集中行动的责任目标、治理措施和行动步骤。各有关单位要对公路、水路和铁路货物代理站点、储运场所和物流中心等物资集散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检查,严防非法出版物的运输、贩卖。高管局要通过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堵截非法出版物沿高速公路的贩运,并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的书报刊摊点进行检查,严防“黄非”制品存在。

通知强调,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和交通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车站、港口、码头以及客货运输车辆、船舶的巡查和监控,严厉查处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低俗音像制品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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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省厅转发交通运输部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结合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工作实际,开展好“扫黄打非”第三阶段集中行动。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本单位开展集中行动的责任目标、治理措施和行动步骤。各有关单位要对公路、水路和铁路货物代理站点、储运场所和物流中心等物资集散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检查,严防非法出版物的运输、贩卖。高管局要通过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堵截非法出版物沿高速公路的贩运,并对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的书报刊摊点进行检查,严防“黄非”制品存在。

通知强调,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和交通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车站、港口、码头以及客货运输车辆、船舶的巡查和监控,严厉查处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低俗音像制品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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