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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召开《河北省公路条例》宣贯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2021-12-01 10:50 信息来源:河北交通报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1月23日,《河北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11月24日,省厅召开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部署,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谱写交通强国河北篇章,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侯智敏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公路事业发展迈向新时代、走入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结构性空白,健全完善了公路法治体系,成为我省公路领域的“基本法”,意义重大。一是《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公路发展提供规范和依据。全篇贯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就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作出具体规范,为在法治道路上推进公路事业发展、把党的关怀送入千家万户提供了实践抓手、操作指南。二是《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实践成果,为公路事业发展破除制约瓶颈、提供法治保障。针对问题精准立法,吸纳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等经验做法,巩固深化了公路领域改革成果,为公路行业发展清除障碍、减少阻碍、优化环境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三是《条例》聚焦人民对交通出行的美好向往,为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了完善的法治体系。聚焦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基本原则上就强调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建养并重,绿色智能、安全畅通,同时专条专款就创新发展、绿色建设、防灾减灾、源头治超作出明确规定,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侯智敏强调,要认真做好《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条例》10章70条,涵盖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保护、管理等环节,内容丰富、面广点多,必须坚持学习在前、宣传在先,做到应知尽知、应会皆会,得心应手、应用自如。一是系统组织学习教育培训。要迅速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学习宣贯会议,对学习宣贯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作出具体安排。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学习宣贯月”活动,让《条例》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使行业内外正确理解、自觉执行,提高全社会遵守公路法规的意识,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全面做好配套制度文件清理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全面梳理,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条例》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要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所明确的新制度、新要求提供操作落实途径。

侯智敏要求,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对照《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厘清职能边界,压实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保障监督,确保各项规定精细落实、精准到位。一是明确职能职责边界。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厘清责任边界,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责任落实。二是健全工作协同机制。要紧紧围绕推进公路事业发展,在推进《条例》实施中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法治成色、实施成效。三是强化创新工作落实。要加快科学技术运用,加速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现代智慧公路网。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下沉基层、一线指挥,既要发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好的做法、先进典型,又要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会上,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司法厅副厅长赵树堂分别对《条例》进行了精准深刻解读,对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厅总工程师王静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

厅党组成员,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李绪明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党委书记郑占生出席会议。厅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速集团、交投集团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处(科)室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行业企业分管负责同志,雄安新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速集团、交投集团所属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孙悦 霍朋帅)

责任编辑:邢莫冉 朱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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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河北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11月24日,省厅召开宣贯电视电话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侯智敏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部署,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谱写交通强国河北篇章,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贡献。

侯智敏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公路事业发展迈向新时代、走入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省交通运输法规体系的结构性空白,健全完善了公路法治体系,成为我省公路领域的“基本法”,意义重大。一是《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公路发展提供规范和依据。全篇贯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就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作出具体规范,为在法治道路上推进公路事业发展、把党的关怀送入千家万户提供了实践抓手、操作指南。二是《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巩固实践成果,为公路事业发展破除制约瓶颈、提供法治保障。针对问题精准立法,吸纳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保障水平、创新发展路径、提升质量效益等经验做法,巩固深化了公路领域改革成果,为公路行业发展清除障碍、减少阻碍、优化环境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三是《条例》聚焦人民对交通出行的美好向往,为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了完善的法治体系。聚焦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基本原则上就强调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建养并重,绿色智能、安全畅通,同时专条专款就创新发展、绿色建设、防灾减灾、源头治超作出明确规定,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推动公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侯智敏强调,要认真做好《条例》学习和宣传工作。《条例》10章70条,涵盖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保护、管理等环节,内容丰富、面广点多,必须坚持学习在前、宣传在先,做到应知尽知、应会皆会,得心应手、应用自如。一是系统组织学习教育培训。要迅速组织召开《条例》专题学习宣贯会议,对学习宣贯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作出具体安排。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学习宣贯月”活动,让《条例》广为人知、深入人心,使行业内外正确理解、自觉执行,提高全社会遵守公路法规的意识,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全面做好配套制度文件清理工作。一方面要通过全面梳理,维护法制统一,保障《条例》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要制定配套规章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所明确的新制度、新要求提供操作落实途径。

侯智敏要求,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要对照《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厘清职能边界,压实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保障监督,确保各项规定精细落实、精准到位。一是明确职能职责边界。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厘清责任边界,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责任落实。二是健全工作协同机制。要紧紧围绕推进公路事业发展,在推进《条例》实施中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法治成色、实施成效。三是强化创新工作落实。要加快科学技术运用,加速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现代智慧公路网。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下沉基层、一线指挥,既要发现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好的做法、先进典型,又要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会上,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司法厅副厅长赵树堂分别对《条例》进行了精准深刻解读,对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厅总工程师王静介绍了《条例》主要内容。

厅党组成员,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党委书记李绪明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党委书记郑占生出席会议。厅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高速集团、交投集团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有关处(科)室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有关行业企业分管负责同志,雄安新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速集团、交投集团所属各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会。(孙悦 霍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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