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公示2021年一季度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日至2021年04月16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0311-66853905进行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车车辆信息汇总表

序号

牌照号

营运证号

来源

1

冀EN9885

130521028976

河北

2

冀G88938

130705023679

河北

3

京ANA092

110117040497

河北

4

辽PB2211

12215600

河北

5

冀EN7030

130521028975

河北

6

冀B8772U

130223009052

河北

7

冀A4F780/冀A33PX挂

130129020737

河北

8

冀FP3045

130636307239

河北

9

冀EN5933

130521029804

河北

10

冀GA3956

130733002429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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