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交”和“人才强交”战略,指导未来五年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建设,推动交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交通教育服务交通的能力,省厅编制了《河北省交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河北省交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OO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河北省交通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十五”期间,我省交通事业快速发展,交通教育与培训工作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推动力。五年中,我省交通教育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十五”规划目标,坚持教育必须适应交通快速发展和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需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行业活动,积极利用优质教育资源,为交通发展服务,努力提升交通教育服务交通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十五”期间,为我省交通事业培养了大批素质高、能力强、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和适用人才,为我省交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1“十五”期间,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交通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交通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交通教育共投入9609.55万元,在全省交通系统组织实施了“31171人才工程”。五年来全员培训职工约36万人次,年平均培训率为30%, 其中资格性岗位培训73390人次,技术等级培训56405人次, 适应性培训224780人次; 参加高中等学历教育的达32065,毕结业人数为15595人。交通系统职工队伍中专门人才的比例由“九五”期末的26 %提高到33 %,上升了 7个百分点 ,比“十五”计划指标提高了2个百分点,提前实现了我省交通教育规划目标。交通教育培训的快速发展,专门人才数量不断增加,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2进一步加强管理干部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执政能力。根据形势发展和每个阶段交通工作重点及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施,在我省交通系统开展了由机关公务员、处科级干部参加的高级专家讲座30期,听课人数达6800多人次,聘请全国知名专家、教授分别进行了交通发展、科技创新、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等有关方面的专题讲座。按交通部总体部署及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全省县级交通局长,公路、运管、稽征处、站长分别组织实施了以增强干部的创新意识,提高战略思维和增强行政能力为目的全员岗位培训,培训市、县交通局长520人,培训处、站长1648人。

3、为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文明服务意识,又有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下力量实施了全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学历层次教育工作。五年中,采取远程、函授、自学及专业证书等多种形式,对未达到规定学历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5747人实施了提高学历层次教育,“十五”期全部入学,毕业率达89%

4、全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交通职业教育依托行业、面向社会,紧紧围绕交通发展的需求,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我省有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一所,交通电视中专学校1所,交通技工学校5所,高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7230人,设置的专业种类已基本覆盖了交通建设需要的主要职业岗位,办学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也使交通行业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紧缺的局面得到缓解。

5、进一步完善培训基地建设。交通教育培训快速发展,经过五年的努力,省、市教育培训机构已建成14个,交通远程教育教学点5个,已基本形成了每个市区有一所交通培训机构的格局。

6、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为更有效地满足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在继续办好高等本科函授站基础上,与交通高等院校特色专业联合办学,开展高层次学位教育或相关课程进修,分别与上海同济大学联合举办《道路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硕士生班,41人取得了工程硕士学位,与长安大学举办了《交通经济与管理》、河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35名学员已全部结业。   

在总结“十五”成绩的同时,应当看到我省与全国兄弟省市还有一定差距,交通行业教育与培训的管理体制尚不能适应交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形势,交通教育与培训的观念、政策、管理等软环境存在缺陷,有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够,对服务交通的教育与培训机构资金投入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仍然制约交通教育与培训的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交通部“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省厅组织编制了《“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本规划是“十一五”河北交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交通部门要继续将交通教育与培训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基础下大力抓好。交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为“十一五”交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为建设高素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交通行业从业队伍不懈努力。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实施“科教兴交”和“人才强交”战略,坚持“围绕核心、强化服务、支持保障”的基本方针,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及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为核心,为交通从业队伍建设和职工继续教育与岗位培训服务,为实现交通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2、基本原则

1)、服务交通。坚持服务于交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促进交通教育培训工作与交通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2)、突出重点。坚持突出交通特色,加大对交通主干专业和主干学科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交通行业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3)、协调发展。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加强行业指导,促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交通教育与培训协调发展,不断提高交通教育与培训的人才培养质量。

4)、公益公平。坚持履行交通行业的社会发展义务,注重教育与培训的公益性和公平性,支持贫困地区交通教育培训机构的发展,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一五”交通教育培训发展总体目标是:初步建立交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使交通教育与培训工作适应交通和服务交通的能力明显提高,交通行业管理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专业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交通行业技能型人才紧缺状况明显缓解,努力培养和造就爱岗敬业富有社会责任感、积极进取富有活力与朝气、技能精湛富有竞争力的交通从业人员队伍。

 2、具体目标

1初步建成一个体系,开发三个平台。一个体系是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三个平台是:交通行业管理干部队伍培训平台;交通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平台;交通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平台。

2)、在交通部科教司指导下,依托行业自身和社会优质教育与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领导干部队伍、专业管理干部、公务员队伍及交通执法队伍的教育与培训,培训规模比“十五”提高20%,使交通行业管理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3)、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继续促进交通系统培训机构的发展。各级交通部门领导要把培训基地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要集中力量建成一个适应本区域交通快速发展的教育培训基地。

4)、进一步深化交通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专业设置,以岗位要求为依据,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实现向现代职业教育的转变,满足建立交通职业资格体系对交通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需要,同时为企业开展的培训要有较大规模的提高,使交通行业技能型人才紧缺状况明显缓解。

三、主要任务

“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的主要任务是:建立一个体系,实施三项重要工程。

1、建设交通行业人力资源支持保障体系

1)、以省厅和各市交通局培训基地及企业培训机构为依托,并充分利用社会优质教育与培训资源,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培训网络,建立交通行业管理干部队伍培训平台。

2)、以交通科研机构和交通特色高校为核心层,以普通高等院校交通主干学科和专业为紧密层,建立紧密联系和密切协作的交通专业技术人员和创新人才培养平台。

 3)、以交通行业职业教育院校为主干,以社会职业教育院校交通专业为补充,建立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可靠、协调发展、满足交通发展需要并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的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2、实施三项工程

1)、管理队伍行政能力建设工程

进一步加大交通管理干部队伍的培训力度,重视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重点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的培训,增强领导干部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培训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基本内容,努力增强交通管理干部的创新意识,提升交通管理干部驾驭新事物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省厅计划每年安排4期县级交通局长培训,并根据需要组织教育管理干部、专业管理干部的培训。各市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要继续组织好处、站长的岗位培训,保证“十一五”期间全员培训一次。继续抓好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先培训后上岗。

加强交通行业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中组部、人事部规定的培训要求,认真组织必需的任职培训。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采取措施进一步鼓励公务员在做好岗位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积极拓宽公务员培训渠道,选派优秀公务员、优秀管理干部出国进修,拓宽公务员的国际视野,培养公务员的创新能力。

2)、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进一步加强与社会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交通教育培训国际合作与交流,围绕“交通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和“交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围绕开展交通领域科学研究和交通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高水平交通科技创新人才。

3)、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

交通各级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加强与教育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和人才供求状况,指导和帮助高中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改革教学内容和更新教材。“十一五”期间,计划在我省5所交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建成2所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  进一步改善我省教育培训基地办学条件,提升教育培训水平。职业学校和教育机构应重点组织《汽车运用与维修》、》船舶驾驶与轮机》、《救助打捞》、《工程设备管用养修》、《工程建设与养护》、《道路运营与管理》及《现代物流、服务》等技能型紧缺人员的培养,使之满足行业需求。

随着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已有大量的农民工参与交通建设。因此,交通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从保证交通建设质量和推动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帮助转移到交通建设、工程养护和运输服务等领域的农民工掌握相关职业技能,使之成为交通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四、保障措施

保障交通教育发展举措是: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加大对交通教育与培训的投入,营造适合交通教育与培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整合交通教育与培训的资源,形成合力,努力提高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的自身动力,推动交通教育与培训事业的发展。

1、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行业各级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指导和管理,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规划顺利实施;要把教育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定期对教育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培训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切实保证培训规划的落实。

2、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交通教育与培训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创新意识,使之适应交通事业发展和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

3、依靠政策,确保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和稳步增长。加大交通教育投入,牢固树立对教育投入是效益最大投入的观念,确保并逐步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发展性投入中用于交通教育中的比例。发挥各级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资金用于推进交通教育与培训的重要项目。各级交通部门要象抓工程建设一样抓好人才工程建设,按教育要适当超前发展,把教育培训经费列入预算并按国家规定列支,预算规模在“十五”基础上逐年要有所增加。“十一五”期间按交通部、教育部联合规定:交通行业各级主管部门对交通教育培训的投入政策应继续保持,继续沿用从交通规费中提取1%左右的经费用于交通教育的政策;各交通企事业单位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承担职工教育培训费,一般企业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从业人员要求高的企业可按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交通基础建设重大项目、企业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均应按规定要求(列入项目预算)提取教育培训费。要多渠道开拓经费来源,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同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不盲目求大全,保持适度发展。

制订国家投入交通教育培训资金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等加强对交通教育培训各项投入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跟踪,坚持专款专用,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提高交通教育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益。

4、进一步强化交通岗位资格制度。规范交通专业技术岗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制订专门政策,加强宏观指导,督促检查、交流经验,重点把握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在建立就业准入制度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全社会交通职业教育院校、培训机构的作用,紧密依托交通职业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体系中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推进交通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进一步缩小与国际职业资格平台的差距,使我国交通的职业资格证书逐步成为在国际上通行的职业资格证书。

5、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职能。提倡教育职能部门直接联系一批从事交通教育工作的包括知名学者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围者、学科带头人、高技能人才在内的各类优秀教育人才,开展教育开发研究、信息咨询等各方面的服务。在此基础上,形成并建立和完善教育职能部门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为高层次人才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