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为做好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范围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查询

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7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考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省铁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高速公路延崇管理中心(省高速公路京雄管理中心)、省航道事务中心(省水运工程定额站)、省船舶检验中心的考生集中审核时间为7月28日;报考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集中审核时间为7月29日。

7月28日至29日均受理各岗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人数较多,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考生原则上按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参加资格复审。

递补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省交通运输厅1003会议室。

联系电话:0311-86906331。

三、提交证件材料

考生应提供本人报考时填报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从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彩色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免费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报考岗位要求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就业协议书,同时根据本人符合招考公告中高校毕业生所对应条款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或北京冬(残)奥会志愿者,应提供所符合服务基层项目或志愿者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委、党组或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伍退伍材料等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听力残疾人员的,应提供听力残疾证。

四、注意事项

(一)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资格复审中,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责任自负。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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