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对“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评估,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普法工作责任。厅党组印发《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交通建设中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其中普法学法用法作为其中重要职责予以明确。厅主要领导对包括普法学法在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将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2016年以来,多次对法治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厅领导班子每年以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汇报,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二是加强普法工作顶层设计。为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制订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明确了“七五”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普法对象和要求、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强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普法工作纳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体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察和终期总结验收工作,并向部、省报送有关情况总结。每年制订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普法作为年度法治工作重要内容予以部署。财政部门每年拨付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普法、学法等工作。

三是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厅党组印发《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内容及意义,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干部职工宪法学习热情。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并在“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有效激励教育全厅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围绕疫情防控做好普法工作。印发《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交通运输系统点多面广的特点,在公共交通工具、服务区、收费站、客货运场站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有效提高了社会群众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突出普法重点,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把握学习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每年制订《年度学法工作计划》,对全厅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学法内容、形式等进行明确。先后以省厅或厅党组名义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通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贯彻实施的通知》等,就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重要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安排部署,在全系统持续营造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

二是把握重点对象开展各类学法活动。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带头学法。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法治内容纳入本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体学习、讲座、座谈会等。“七五”普法期间先后就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重点普法内容组织十余次集体学习和专题讲座。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青银高速921逃费案”庭审旁听活动的通知》,对交通运输领域有影响的案件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旁听庭审。做好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和法律考试,每年定期举办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轮训班,先后对厅党组管理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四百余人次进行集中轮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法治专题培训,使广大领导干部在学法上带好头、做表率。每年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活动,共计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两千余人次参加考试。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全厅系统一千八百余名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培训结束后开展执法人员考试,考试成绩与执法证申领挂钩,凡是成绩不合格的取消当年执法资格。

三是积极做好青少年法治宣教工作。要求我省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学校扎实做好对青少年的普法工作。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积极开展法律进课堂,在德育课增加法律专题教学,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积极开展“学习新宪法共筑中国梦”主题班会和“国旗下的演讲”活动,在学生群体中掀起学法热潮。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动法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河北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出台《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对交通运输系统各普法责任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需要履行的各项义务进行细化分解,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属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确定为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主体,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强化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队伍的专业化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二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按照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求,梳理我厅的13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任务,形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清单》,并根据机构职责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立了定期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每年年终和每季度终了时,普法责任主体要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本年度(季度)普法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下一年度(季度)普法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工作考评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与依法行政考核挂钩,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

三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部有关工作部署,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提出三项主要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厅直属各业务职能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通过选取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鲜活案例,采取典型示范、案例指导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既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又满足了群众学习法律、了解法治的需求。我厅印发《关于做好典型案例经验借鉴提高执法水平的通知》,将人民法院有关行政执法行为作出的行政诉讼判决作为典型案例,深入进行剖析,切实强化全系统依法行政观念;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执法风纪加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对系统内有关单位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在全系统发出通报,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风纪。

四、坚持群众导向,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一是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创新协调互动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构筑起交通运输部门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积极参加省电台、河北新闻网的“阳光热线”“阳光理政”等直播节目,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法律问题。由于回应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高效,我厅被评为“河北省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先进单位”。与此同时,我厅还不断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化解群众不满,协调各方解决群众问题,避免通过沟通协调能够解决的问题进入行政诉讼环节。省厅成立厅领导任组长的行政调解机构,出台《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调解工作办法》,梳理形成《行政调解事项清单》,积极通过行政手段调解行业矛盾纠纷,减少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有效化解矛盾争议,实现定分止争。

二是改进宣传教育方式。结合交通运输实际,通过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公示橱窗、电子显示屏和问询处等方式,面向司乘人员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利用班组学习、集中培训、收听收看视频音频宣传片等方式,在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此同时,还通过送法到企业、送法到车头、送法到货场、送法到庭院、送法到学校、送法到村镇、送法到党团一线、送法到田头等活动,积极探索打造“阳光360”普法品牌,共设立三百余个宣传点,累计出动宣传车一千余次、走访村镇两千余个,通过一系列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群众和司乘人员的爱路护路意识。

三是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活动,对在行业法规政策做好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行业宣传教育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工作要求,有效实现了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传导正确价值取向。组织参加有关作品征集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法治动漫微视频、“我与宪法”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征集选送了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十余件,有效增强了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建设参与热情。

四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创新。在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我省高速路政在全国首推二维码信用执法,借助二维码技术优化路政管理,强化执法服务。通过将执法和救援监管前置,有力破解高速救援监管难题,推进诚信体系机制建设,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赞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信用中国、新华网、河北新闻网等73家主流新闻媒体先后100余次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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