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印发《河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管理办法》《河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评分办法》。两个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运行管理,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机构职责,重点对省、市12328热线服务中心职责、业务受理、业务办理、统计报送、考核机制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规定考核成绩每月排名后三位的地市,将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排名连续三个月后三位的地市,省厅将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市委市政府。对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扬。

评分办法明确了12328热线评分内容、评分程序,重点对业务受理、业务办理、投诉举报业务管理、数据报送和其他事项五个方面进行规定。评分工作采取系统自动统计为主、随机抽查为辅的形式进行,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经核查属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本次评分结果判定为不合格。评分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请核对修正。公示期结束后,省厅将评分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两个办法已于今年3月15日实施。2018年1月29日发布的《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北省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交综运(2018﹞63号)同时废止。(陈红宇)

责任编辑:刘练 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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