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运输厅等17部门出台《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16部门《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运发〔2021]94号),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司机之家”为主要抓手,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协同联动、综合治理,围绕广大货车司机的关心关切,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改善工作休息条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广大货车司机的从业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交法发[2021]53号)及《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意见》(交法发[2021]115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执法职权,发挥执法工作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安全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纠正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等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和标准优化,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效能。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清单制度,坚决清理涉及广大货车司机的各类不合理处罚规定。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在货车司机群体中的宣传普及,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推进说理式执法。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大力推广应用执法信息系统,指导一线执法单位充分利用执法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建立动态规范的问题隐患排查制度,深刻剖析并公开曝光执法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健全问题查纠整改机制。切实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执法监督和执纪问责,使行政执法更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畅通货车司机投诉举报渠道。各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加快建立电话受理、快速处置、及时反馈的联动机制,确保电话打得通、接得了,事项办得好。省、市两级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对投诉举报电话(含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受理的货车司机对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坚持一事一办理、即报即查、即接即办。强化投诉举报电话大数据分析应用,针对道路货运领域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苗头性问题,适时优化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12328热线人员力量配备,加密话务员培训频次,及时更新知识库内容储备,整体提升12328热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12328热线“连心桥、好帮手、晴雨表、风向标”的作用。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APP应用程序等,加强与从业人员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驾驶员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国家各项利企惠民政策,积极研究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驾驶员纾困解难、渡过难关。

(三)简化货车司机办事办证手续。严格落实道路普通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按照国家标准实施车辆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推动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结果互认”。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工作,联合省政务办推行“证照联办”,在全省范围内选取物流公司等行业领域,对企业开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流程接续、业务衔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证照联办、一网通办、一照加载”。加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力度,持续推进道路运输从业资格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便利货车司机办理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等级签注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推进全省道路运政信息系统与公安部门信息系统共享,实现道路货运驾驶员基本信息、动态监控、违章等信息共享,推动证件转籍、继续教育、诚信考核等事项异地办理。依法有序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资质,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合法经营。

(四)优化调整货车禁限行政策。推进落实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保证需求、便利通行、分类管理、适度调控的原则,合理保障货车在城市道路的基本通行需求。合理设定货车禁限行时段、路段,充分利用夜间等时段为配送货车预留时间窗口、开放通行权,引导货车在允许通行的时段完成配送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基本配送需求。除城市核心区等特殊区域个别道路外,其他道路为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通行预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小时。通过规范设置货车禁限行、限速等标志,合理设定时段、路线,强化路面执法管控,引导货车安全有序通行。对货车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采取核发通行码、通行证等方式予以保障,并利用全国“交管12123"APP、本地交管APP、公众服务号等渠道,方便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在线申领电子通行码。深入开展违规设置妨碍货车通行的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工作,除国家规定可予保留的情形外,其余在道路上违规设置的限高限宽设施,一律拆除或取缔。

(五)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加大公路服务区用地保障,适度增加货车停车位数量,优化停车位设置,便利货车停放,将停车服务纳入高速公路服务质量考评。按照需求导向、系统规划、统筹布局、分步推进、创新模式、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普通干线公路适宜区域、加油站等现有设施,以及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大型骨干企业网络资源,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为货车司机停车、休息、就餐、洗漱、淋浴、如厕等提供便利。指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单位完善相关服务功能,同时加强对已投入运营“司机之家”服务质量的跟踪检测,督促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改进提升服务。指导道路货运经营者、货主企业及寄递物流企业,依法依规科学确定货车司机工作时间、工作量、劳动强度,合理确定货物送达时限,保障货车司机休息权益。

(六)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沿线停车场等区域治理,持续将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和偷盗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及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任务,优化货车通行治安环境。规范高速公路货车救援服务行为,向社会公示服务收费及救援电话等信息,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不得阻止和妨碍当事人委托的救授机构进场服务。

(七)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省级网络货运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网络货运企业的运行监测和动态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平台企业充分听取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意见,合理确定和调整信息服务费、会员费、计价规则、竞价机制、派单规则等平台规则,并在平台上公示,不得诱导货主不合理压价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不得诱导货车司机恶性低价竞争、超时劳动。依法严肃查处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损害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等行为。

(八)推进货车司机参加社会保险。督促企业为货车司机缴纳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货车司机亦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要引导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货车司机,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支持同城货运平台企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纳入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切实维护货车司机相关权益。推动各地放开货车司机在经营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高货车司机参保和享受待遇的公平性、便捷性。及时调研了解道路货运车辆保险保障现状,督促保险企业调整完善道路货运车辆保险运行机制,加大保险行业监管力度,为货车司机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

(九)积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加入群团组织。继续推进全省货运企业建会入会工作。开展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把广大货车司机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使工会成为他们愿意信赖依靠的组织。支持引导道路运输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引导等职能,围绕管理部门、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群体普遍关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动态,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依规反映会员的合理呼声和诉求,为维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十)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稳妥化解行业风险。完善道路货运统计监测体系,有效整合社会大数据平台,加强市场运行动态跟踪和量化分析。合理引导运输市场价格,促进公平交易,提高运输效率,有效降低经营业户成本,增加经营业户收入;每年发布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状况信息,引导申请人理性进入和审慎拓展道路货运市场,规避市场风险。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货运市场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汽车金融产品管理,强化贷前审查,在审慎评估借款人信用状况、经营情况、还款能力等基础上,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工作引领。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党群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道路货运行业党的建设。鼓励各地开展党建共建,指导推动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引导个人经营业户中的党员依托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组织,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对党员司机的教育引导,为货车司机参加党组织活动创造条件。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党员司机挂牌上岗、岗位示范及优秀党员司机评选等活动,在党员司机中培树一批政策宣传员、安全示范员、行风监督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我省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各成员单位间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和协同联动,增强监管合力。各部门立足工作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货车司机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形成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合力。

(三)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货运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工作,将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举措,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督促货主单位、道路货运企业、互联网道路货运平台、物流园区、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等各类主体,转变经营理念,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服务方式,切实把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全媒体方式,广泛宣传保障货车司机权益的政策举措,让广大货车司机充分了解政策导向、享受政策红利。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准确研判把控舆情。组织开展面向货车司机的送温暖活动,联合开展关爱货车司机行动和典型事迹宣传活动,讲好货车司机故事,弘扬行业正能量,营造关心关爱货车司机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许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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