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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船员证书费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00218173/2008-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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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证书费

发布日期:2008-07-01 08: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船员证书费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十九条

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2〕第6号)

收费标准:

⑴理论考试(全部科目)费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100元。

船员专业培训和特殊培训考试费收费标准均调整为每人80元。

⑵实际操作考试(全部科目)费

各类船员的实际操作考试均按理论考试的收费标准执行。

⑶补考费(无论几门)

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不合格需要进行补考的,分别按相应考试收费标准的50%计收。

⑷证书工本费《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的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每证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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