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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唐山市唐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物价局 索引号 000218173/2018-33638
主题分类 地方规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3-24 主题词

关于唐山市唐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24 10:06 信息来源:河北省物价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文件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冀价行费[2016]49号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山市唐曹公路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函[2012]25号)批复,经研究,现将唐山市唐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型划分及收费标

准载货车辆计重收费基本费率1.7元/吨车次执行。

计重收费相关政策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10]39号)执行。集装箱运输车辆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2]28号)执行。

二、收费站设置

唐山市唐曹公路在稻地镇范庄村北设置稻地主线收费站1座。收费年限为15年。

三、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并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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