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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费额计算原则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2号)
发布机构 河北省物价局 索引号 000218173/2018-33647
主题分类 地方规费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1-22 主题词

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费额计算原则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2号)

发布日期:2015-01-22 10:40 信息来源:河北省物价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文件

     冀价行费〔2013〕2号
 

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费额计算原则的通知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报来的《关于申请确认我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费额生成原则的函》(冀交函财[2012]809号)收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办[2012]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同意你厅所提的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费额生成原则:

一、“最短路径收费原则”,即在路网内任意两站之间收费额按最短路径计算。

二、“先加和后取舍原则”,即首先在本路段进行收费里程乘以收费标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将所跨各路段计算结果加和后,再按照“三七作五,二八归零”进行取舍。

三、“现有收费站之间费额不升高原则”,即在上述原则下产生的费额,较现行费额升高的,保持现行费额不变;较现行费额降低或相等的,执行新费额。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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