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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机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000218173/2019-00885
主题分类 地方规费 文号 冀发改价格〔2019〕76号
发布日期 2019-01-22 主题词

关于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7-05 17:04 信息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张家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交通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高速公路车辆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18〕171号)批复,经研究,现将河北省胶泥湾至西洋河(冀晋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计重收费相关政策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10〕39号)执行。集装箱运输车辆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2〕28号)执行。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收费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满前3个月,按程序重新报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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