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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二○一○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 厅人事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10-0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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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0-12-10 08:30 信息来源: 厅人事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二○一○年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

 

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报告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冀人社发[2010]43号《关于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职位、专业(技能)、学历等进行考核招聘的原则。

(三)在下达的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内考核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般应为2009-2010年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尚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笔试确定的面试考核人选作为面试考核范围;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按照职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招聘人选。具体面试、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部门组织,厅人事劳动部门进行指导,驻厅纪检组进行监督。

(二)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本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信息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准和公布。同时,将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的实施方案和招聘信息在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

交通运输厅网址:www.hbsjtt.gov.cn

2、报名。报名统一采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网上报名方式。交通运输厅机关及招聘单位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时由用人部门或单位按照公布的职位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笔试。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考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短线急需职位(专业),按照职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笔试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等于11或应考者笔试成绩均未达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考试成绩合格线的,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可在考试合格线下,按照职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核招聘人选。

4、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核人员按照交通运输厅网上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本职位所需的资格(技能)证书及其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复审,尚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应持有本人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及其复印件,交资格审查人员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5、招聘面试的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势,即按照抽取的题目当场回答(也可采取其他形势)。面试的内容有:(1)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主要考察应试者全面系统深刻地分析问题特别是分析认识问题本质的能力。(2)专业知识与工作适应的综合能力。主要了解应试者掌握专业知识特别是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情况。(3)与报考职位的匹配性。主要了解应试者对报考职位性质和要求有无客观的认识,对工作的期望符合报考职位的实际情况,及应试者性格特点。(4)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主要考察应试者回答问题是否清晰流畅,内容是否富有条理和逻辑性,是否有说服力,用词是否准确、恰当。观察应试者语言行为举止、体态面貌。

由各用人单位根据职位情况自行拟订面试题目及答案要点,各考评组依此量化打分。

6、面试评判方法。面试者按规定时间凭《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到候考室等候,抓阄排定面试顺序,按顺序分别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按照抽取的面试题目进行问答。面试主考官及评委提问(评委也可随机追问1-2题),应试者作答后,评委当场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平均其他评委所给分数作为应试者的面试分数。

面试招聘组织形势

此次面试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为主,面试工作要聘请5-7名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面试评委会全面测评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并量化面试指标,确定面试成绩。外聘专家评委不得少于1名。

此次招聘人员成绩采取综合成绩排名的方法,综合成绩由应试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即: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2x40%+面试成绩X6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聘用计划和应试者综合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应试者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医院由厅统一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及招聘职位需要合理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

考核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应试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厅人事劳动处审核。

六、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公示7天,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填写《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册》一式三份和《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聘用人员档案,作为聘用依据),上报厅人事劳动处审查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七、监督检查

根据全省招聘政策和要求,结合厅内实际研究制订政策,由厅人事劳动处和驻厅纪检组有关人员组成指导检查组,对各用人单位考核情况和招聘结果全过程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八、有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切实作好此次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严格标准、严格运作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应试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不论哪个环节,审查出影响招聘的问题,将取消应试者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

(三)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注意保守秘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要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上级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2010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拟聘人员名册》

      3.《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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