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辛集市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通过认定的公告 | ||
发布机构 | 省运管局 | 索引号 | 000218173/2018-33931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交运〔2016〕204号),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辛集市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辛集市束鹿大街东段路北)进行了认定。通过对技术管理文件的审查、现场检测设备的查验和实际检测操作的考核,辛集市交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符合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3-2005),通过认定,有效期6年,有效期为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3日。现予以公告。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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