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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厅政法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20-00396
主题分类 通告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关于落实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3 17:08 信息来源:厅政法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沿海市港航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有关部门,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发布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清单》要求,做好交通运输市场准入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某些地区和领域存在政策把握不准、工作衔接不畅等有关问题,为此,就报告进一步落实好《清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准确把握《清单》内涵

《清单》包含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各地各部门不得予以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

二、压实责任主体

省厅对《清单》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事项明确了管理层级,供各级各部门在实践中参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三、全面优化服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要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信息完善和公开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报告进一步梳理清单所列事项措施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要件等,实现清单事项“一目了然、一网通办”,不断提升市场准入透明度和便捷性。

联系人:潘璟 电话:67693108邮箱:971889164@qq.com


附件:2019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交通运输部分).xlsx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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