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告 | ||
发布机构 | 厅公路处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1-00638 |
主题分类 | 通告公示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2年1月1日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工作将按照新颁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2021年第22号)执行。
为切实做好新旧办法衔接工作,保障我省公路养护作业市场平稳有序,确保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我厅已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1日-2022年6月29日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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