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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试公告
发布机构 厅人事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23-00132
主题分类 通告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河北考区考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3 15:19 信息来源:厅人事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0日至11日在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级别

本次考试分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等3个专业。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维修技术或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

二、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时间

 

级别

6月10日

6月11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全天

8:30—17:00

维修士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

 

1.《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采用纸笔作答,题目均为客观题。

2.《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采用计算机模拟方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按照参考人员名单,分时段安排考试轮次,过期按缺考处理。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香港、澳门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考试的遵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2018年第13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检测维修士的人员,除符合第(一)条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检测维修工程师的人员,除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证书后,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6年;

2.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5年;

3.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4年;

4.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2年;

5.取得交通运输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满1年;

6.取得交通运输专业博士学位;

7.取得其他工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8.取得非工学类相关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理学、管理学等)的人员,其从事机动车检测维修工作年限相应增加3年。

四、免试条件

(一)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级别《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

(二)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报名条件的,可以免试部分科目。

取得原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的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质量检验员、机修、电器维修、钣金、涂漆或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机动车检测维修士的报名条件的,参加对应专业的考试(见附件1),可免试《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考程序

(一)告知承诺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职运发〔2023〕5号),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须知和告知书、报考承诺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将失信行为纪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纪录期限均为五年,在信用交通官网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二)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24日;

2.方式: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上传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等扫描件。其中,2002年及以后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三)现场复核

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纪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时间:4月17日至18日;

2.地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3.要求:现场复核人员应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5月8日至6月9日;

2.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我要考试”—“考试报名”—“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及缴费方式

(一)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1039号),收费标准为:

(二)缴费时间和方式

     科目/标准

级别

收费标准(元/科)

合计(元)

法规与技术

案例分析

实务

维修士

65

 

187

252

工程师

55

55

192

302


审核通过人员(考生报名账户中审核状态一栏显示“省级待审核”),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24日将考试费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藁城支行

银行账号:0402021709264005139

考生缴费时请注明“考生姓名+金额”,缴费成功后将缴费纪录截图发至QQ邮箱:624262350@qq.com。

七、考试大纲

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依据《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发布在交通职业资格网(www.jtzyzg.org.cn)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系统”中,考生可免费下载。

八、成绩管理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可取得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职业资格证书。

九、其他事项

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应保持联系畅通,考试机构将通过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等方式通知考试安排等相关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畅通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点: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石家庄市藁城区廉州西路283号

联系人:张美华  赵俊涛

联系电话:0311-88192160   

QQ群:588060178(河北机动车考试2023群)

 

附件:1.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对应表.docx

2.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告知承诺制承诺告知书、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docx

3.202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证明.docx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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