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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索引号 000218173/2018-0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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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2 11:14 信息来源: 厅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等几方面内容组成。统计数据自2015年1月1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邮编:050051;电话:0311—83035109)。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各项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年初,对上一年度公开信息的分类、数量、公开及移交情况等进行了统计,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网上主动公开的每一件文件指定专人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文件不公开、公开文件不涉密。按照省国家保密局有关要求,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属各单位对所有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检查,未发现涉密信息。

三是认真做好群众关注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公开本部门财务预算和上一年度财务决算。通过门户网站、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时发布重要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相关信息。

四是定期通过多种途径发布重要信息。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媒体通报全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有关情况,回应社会关注。组织政府网站在网访谈5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群众关注事件193次。

五是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文件资料。全年向省档案馆、图书馆移交文件类资料372件,方便群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主要公开各类工程变更、行业资质审查等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或批复公文,共计公开信息356条,占所有公开信息的95.6%。

工作部署:主要包括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部署、年度工作报告等,共计公开信息9条,占所有公开信息的2.4%。

公告公示:主要包括重要活动、财务预决算等,共计公开信息4条,占所有公开信息的1.1%。

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各类政策、法规、制度等,共计公开信息3条,占所有公开信息的0.9%。

在公开形式上,以网络公开为主,依托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对一些涉及公众利益和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或事项,在通过网络公开的同时,还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公开,其中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44条。

三、答复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年,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按照规定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未发生因回复不及时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在答复的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事项2件,因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事项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事项3件。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主要涉及财务算度预决算、港口建设、公路收费情况、高速公路建设占地等方面。

全年通过网络和电话解答群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00余次,在接受电话咨询和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了热情、细致、耐心。

在信息公开费用收取和支出方面,根据有关规定,应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但考虑到实际情况,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

总结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2015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行政许可类、工作部署类,其他方面信息量较少。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主要是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单位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没有专门的信息发布平台,群众还不能通过网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相关培训比较缺乏。2015年仅有1人参加过省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和力度,重点做好涉及群众利益、影响公众出行等重要文件、政策、信息的公开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

二是在定期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单位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探索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

三是在做好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平查询点受理、答复群众申请的同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注重发挥好各类政务、办事窗口的作用,方便群众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四是加强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厅直单位参加上级开展的各项培训、学习,提高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同时加大对直属单位业务指导力度,防止因政府信息公开或答复不及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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