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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刘小明解读《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机构 厅政法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15-0098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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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明解读《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12-31 08:30 信息来源: 厅政法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访谈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服务民生的要求,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联合上报《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就改革内容达成一致,于今年11月30日正式印发。为详细了解《改革意见》相关情况,交通运输部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特邀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对《改革意见》进行介绍。

【主持人】  2015-12-10 15:30: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本期访谈嘉宾是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兼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刘司长您好!

【刘小明】  2015-12-10 15:31:00

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2015-12-10 15:32:00

刘司长,近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首先请您介绍一下《改革意见》出台的背景。

【刘小明】  2015-12-10 15:33:00

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工作关系我国公共安全和亿万群众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私家车迅速普及、进入普通百姓家庭。社会公众对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的需求急剧增加,我国已经形成了世界上最大的驾驶培训市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共有机动车驾培机构1.3万余所,教练员75万人,教学 车辆62万辆,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到3000万人次。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驾驶培训工作,把培养安全意识好、驾驶习惯好、技术熟练的驾驶人员作为一项 民生工程,作为平安交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国驾驶培训行业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培训服务质量稳步提高,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 本次驾驶培训改革坚持问题导向,近十年学驾需求每年增长15%以上,驾驶培训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驾培机构应试教育的问题比较突出,培训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驾培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三是有些驾培机构低价招揽生源,培训过程中又巧立名目乱收费,学驾收费不透明。这些问题亟需通过改革解决。

【主持人】  2015-12-10 15:37:00

请您再为我们介绍一下《改革意见》的制订过程。

【刘小明】  2015-12-10 15:38: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服务民生的要求。自2014年年底以来,我部组织力量全面启动了《改革意见》的制订工作,成立了调研和改革小组。先后赴安徽、江苏、云南等5个省市实地调研,多次召开了交流座谈会,邀请广东、宁夏、内蒙古等18个省(自治区)驾培管理部门、驾培机构、行业协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代表参加,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判当前形势,梳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国外驾驶培训经验,提出了驾驶培训改革的初步意见,并与公安部联合上报国务院。此后,国务院办公厅征求了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法治办等部门意见,就改革内容达成一致,于今年11月30日正式印发。

【主持人】  2015-12-10 15:40:00

刘司长,此次《改革意见》制订的依据及意义是什么呢

【刘小明】  2015-12-10 15:41:00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从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确定深化改革的重点、措施和路径,更为精准、更加精细地清除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监管服务的“盲点”。

【刘小明】  2015-12-10 15:45:00

这次驾驶培训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民生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简政放权、市场驱动,严格培训、提高质量,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强化监管、优胜劣汰”的原则,强化驾培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驾培行业转型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规范、经济的驾驶培训服务。

【主持人】  2015-12-10 15:47:00

刘司长,《改革意见》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刘小明】  2015-12-10 15:48:00

《改革意见》围绕建立服务优质、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以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培训和服务质量为核心,提出“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通过严格培训质量,提供多样化培训服务,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解决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使驾培机构成为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的主渠道,更好地方便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学驾需求。

【主持人】  2015-12-10 15:50:00

这次改革的力度很大,其中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刘小明】  2015-12-10 15:51:00

此次改革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简政放权,市场驱动。遵循简政放权的原则,通过规范行政许可,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进一步增强驾培机构经 营管理的自主权,激发驾培市场活力;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驾培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实现优质优价。二是严格培训,提升质量。优化调整教学大纲和相关标准,确定合理的标准学时,加强实际道路训练;实行分类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职业化教育;督促驾培机构严格选聘教练员,全面提升教练员素质,从根本上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刘小明】  2015-12-10 15:54:00

三是创新服务,方便学员。全面推行学员自主选择驾培机构、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预约培训时间、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跨驾培机构培训,将学驾的自主权交给学员;推广理论课程网络远程教学,节省学员交通时间成本;规范培训合同标准文本,约束驾驶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明确学驾双方的权利义务;改变驾培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推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收费方式,保护学员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监管,优胜劣汰。全面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系统,加强对培训过程的动态监管;建立行业诚信考核体系,强化驾培机构与教练员惩戒和退出机制;引入学员监督和评价机制,完善投诉举报处理与管理执法的联动机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良好的驾培市场秩序。

【主持人】  2015-12-10 15:58:00

此次驾培改革中,在便利学员学驾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刘小明】  2015-12-10 15:59:00

此次改革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严格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充分保障学员学驾的自主选择权、监督权。具体就是“四自主一监督”:一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驾培机构。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将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和服务质量信息,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意愿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进行学习。同时,这次改革将试点开展分科目、跨驾培机构培训的试点,让学员可以更便利、灵活学车。二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培训时间、自主选择教练员。驾培机构要为学员提供电话、网络、手机APP等多种预约培训的方式自主预约培训时段,培训机构要公开教练员培训质量、诚信考核、学员评价、不同时段培训价格等信息,便于学员选择信誉度高的教练员。

【刘小明】  2015-12-10 16:04:00

三是学员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方式。驾培机构要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单一模式,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学车后付费的收费模式,同时为学员提供现金、银行卡和网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方便学员选择学车付费方式及途经,让学员明白消费。四是畅通学员监督和评价渠道。进一步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建立以学员为主的教学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体系,让学员真正参与到驾驶培训监督管理过程中来。

【主持人】  2015-12-10 16:06:00

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具体内容是指什么为什么要推行这项措施

【刘小明】  2015-12-10 16:07:00

计时收费主要是指驾培机构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以学时为单元组织教学和测算培训价格,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向驾培机构支付相应的培训费用。先培训后付费具体来说就是学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在每一次学习结束之后,向驾培机构支付本次的培训费用。

【刘小明】  2015-12-10 16:09:00

近几年来,上海市、江苏省等地一些驾培机构积极推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不仅培训学时得到了保证,教练员教学服务水平也大幅提升,学员满意度显著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应当在全国普遍推行。这种服务模式有以下三方面好处:

【刘小明】  2015-12-10 16:11:00

一是推行“计时收费”,使驾培机构收费更加透明,也便于驾培机构开展差异化培训服务。学员在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学时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向驾培机构购买学时,增加了学员消费的弹性。二是“先培训后付费”的方式,增强了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话语权。按照传统的一次性缴费方式,所有费用已经提前支付,学员的学驾过程由驾培机构统一安排,自主选择的余地很小。但推行“先培训后付费”后,相应的培训费用在每次培训后再支付,大大加强了学员在学驾过程中的自主权,也对驾培机构强化管理服务、教练员提高教学能力和服务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同时杜绝了教练员吃拿卡要、教学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切实保护学员的资金安全。按照传统的一次性缴费方式,学员在报名时向驾培机构支付了所有的费用,如果驾培机构不合理使用这些资金,将会威胁学员资金安全。一些地方已经发生多起驾培机构负责人卷款逃逸的情况,严重损害学员的利益,影响了社会稳定。推行“先培训后付费”,可以有效杜绝此类风险,切实保护学员的权益。

【主持人】  2015-12-10 16:16:00

此次改革在提升教练员队伍职业素质方面有哪些做法

【刘小明】  2015-12-10 16:17:00

教练员是保障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的核心要素。此次改革,在提升教练员队伍素质方面的做法有:一是行业管理部门推行教练员职业化教育试点,探索建立教练员培养新途经,为社会培养更多素质和教学水平高的教练员。二是驾培机构应当选用驾驶和教学经验丰富、安全文明驾驶素质高的驾驶员担任教练员,存在以下问题的人员不得被聘用为教练员: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纪录的;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的;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

【刘小明】  2015-12-10 16:19:00

三是驾培机构要组织教练员参加再教育,加强教练员日常管理,对教练员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及时清退学员投诉多、培训质量和职业道德差的教练员。四是驾培机构要建立以学员评价为主的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学员可以在培训中或培训结束后,对教练员的服务质量和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倒逼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服务意识。五是依托行业协会制订服务质量投诉、纪录、奖惩、公示制度,建立教练员“黑名单”制度和“星级评定”制度,加大失信成本。

【主持人】  2015-12-10 16:22:00

此次改革后,驾培机构在整个驾驶培训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是什么

【刘小明】  2015-12-10 16:23:00

驾培机构是驾培市场的主体,承担着交通安全教育功能和重大社会责任,仍然是社会群众学习驾驶的主渠道,鼓励群众到驾培机构学习驾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国际上看,德国、日本等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非常好的发达国家,普遍将驾培机构作为驾驶培训的主阵地。在德国,学员必须在驾培机构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凭培训证明预约考试。在日本,驾培机构培训与自学两种模式并存,但每年选择自学的学员比例非常低,有超过97%的学员参加驾培机构培训。当前,我国刚刚步入汽车社会,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尚未普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相比发达国家仍然较高,在驾驶员培训方面,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教训值得借鉴和学习。二是从实际情况看,驾培机构的专业化培训,能更好培养出安全文明驾驶员。驾培机构具有专业的师资队伍、完善的设施设备,为学员系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汽车专业知识,培养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理念,掌握驾驶技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驾培机构的教学比较系统、规范,学员在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基本学时后报名考试,能形成良好的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和理念,符合驾驶技能形成的科学规律,这对提升我们国家整个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意义重大。

【刘小明】  2015-12-10 16:28:00

因此,这次驾培改革不是因为放松对驾培的要求,而是通过放开竞争,进一步规范驾驶培训,严格培训,改进服务,方便学驾,提高质量。改革的结果就是要使驾培机构、教练员优胜劣汰,驾驶质量不断提升。

【主持人】  2015-12-10 16:29:00

驾培机构作为驾培主渠道,这次改革有哪些措施来督促驾培机构提升培训质量

【刘小明】  2015-12-10 16:30:00

此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永远第一”的原则,在提高培训质量方面采取了六项措施:一是组织修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合理制订培训与考试内容、标准,以及驾驶培训的基本学时。二是落实驾培机构教学主体责任。驾培机构要建立规范化教学体系,严格按照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认真落实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要求;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结业考核制度。三是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试点在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并引导各地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四是严格教练员管理。督促驾培机构加强教练员队伍管理,制订教学标准,严格教学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教练员教学行为,开展教练员继续教育;建立考核和退出机制。五是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交通运输部门应用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加强驾驶培训过程监管,计时培训系统监管平台要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行培训纪录电子化传输,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六是强化培训监督机制。健全驾培机构培训质量考核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质量情况以及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以及学员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的交通违法率和交通肇事率等信息,引导学员选择质量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进行学习,促使驾培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主持人】  2015-12-10 16:36:00

这次改革在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刘小明】  2015-12-10 16:37:00

驾培市场一直是向社会开放的,但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驾校发展过快、数量过多,培训能力过剩的问题,地方管理部门采取规划、听证等手段控制驾校数量,出发点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但客观上也影响了市场的发展。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这次改革意见对放宽搞活驾培市场提出了新的措施。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先照后证”的规定,实施准入许可。取消法规之外设定的限制进入条件,取消以规划、听证等方式对驾培机构数量、类别和规模的管控。凡是符合驾培机构许可条件的申请者,都必须予以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者进入驾培市场。二是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建立市场调查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开驾培市场供求信息,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培市场。三是保障驾培机构自主经营权。驾培机构可根据市场需要和培训能力,自主安排招生、培训,灵活确定招生数量、开班计划等;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自主决定增减和调整教练车,聘用和辞退教练员;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组织结业考核,按照统一样式自行制作、发放结业证书等。四是驾驶培训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驾培机构自主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在服务场所或互联网等渠道公开费用项目和标准。

【主持人】  2015-12-10 16:42:00

为了推进驾培行业市场化,引导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管理部门在监管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刘小明】  2015-12-10 16:43:00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驾培市场也将进一步放开,提高市场化程度,但推进市场化的同时也必须加强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创新监管的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刘小明】  2015-12-10 16:44:00

在政府监管方面有四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管理。管理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要定期对驾培机构进行检查,评估驾培机构的培训质量、服务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查处非法经营,并依法从严处罚。二是加快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结合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诚信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和信用档案,将诚信监管纳入交通运输部门日常工作,与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结合,提高驾培机构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三是建立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完善驾驶培训投诉处理制度,畅通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学员投诉,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四是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控。全面推广应用计时培训系统,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内容和学时,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管理,确保培训数据真实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计时培训信息的统计分析,对驾培机构和教练员减少培训项目、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主持人】  2015-12-10 16:48:00

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改革意见》

【刘小明】  2015-12-10 16:49:00

一是加强与公安部的沟通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切实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的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对驾培机构进行《改革意见》的宣贯培训,使驾培机构全面、正确理解《改革意见》精神和内涵,确保《改革意见》具体内容得到有效实施;三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驾驶培训改革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四是积极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各项配套文件,持续跟踪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五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培训与考试相衔接、培训需求与供给相平衡,政府服务与管理相融合,积极推进,稳步实施,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驾驶需求。

【主持人】  2015-12-10 16:52:00

非常感谢刘司长为大家介绍《改革意见》。本期访谈到此结束!下期再见。

相关资料:

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 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发展基础——冯正霖副部长在全国机动车驾驶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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