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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上线
发布机构 宣传中心 索引号 000218173/2023-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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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主题词

《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上线

发布日期:2023-09-28 17:09 信息来源:宣传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9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政办字〔2023〕119号,以下简称《意见》,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查看全文),现解读如下:

为什么要制订《意见》?

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的发展方向。近年来,受疫情及多样化出行方式飞速发展影响,我省公交出行需求萎缩,客运量呈下降趋势,企业经营困难,行业发展信心受挫。面临新环境、新问题、新挑战,亟需有力的文件推动解决当前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目标,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夯实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推动行业发展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需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该《意见》。《意见》作为我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为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指明路径,提供政策支撑和工作保障。

《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阐述了文件制订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从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基础条件、推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提质增效、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权益保障4个方面提出15项具体任务。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评估评价、多方共治、示范引领、宣传引导等5个方面具体保障措施。

《意见》把握哪几个重点?

《意见》突出把握协调共治、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导向、结果导向,有针对性制订措施,确保近期可操作、中远期见成效。

一是强化协调共治。提出从省级层面建立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工会、邮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参照建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和社会公共管理的全过程。

二是强化目标导向。目标突出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到2025年,全省实现建成4个以上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大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不低于40%、中小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60%等12项具体目标。到2027年,全面建成安全便捷、高效顺畅、绿色低碳的多模式、一体化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结合我省实际,提出破解用地保障、票价机制、补贴政策、从业人员权益等问题的可操作的措施。为解决公交场站规划不合理、用地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制订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做好公交用地控制和预留;提出加大城市中心区公共交通路权保障力度,推进公交线路较为集中的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为解决地方财政补贴补偿难保障的问题,提出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厘清公交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科学核定补贴金额,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保障地方财政补贴补偿及时足额到位。为解决票价收入与运营成本严重倒挂的问题,充分考虑运营成本、政府补贴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因素,提出建立公共交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为解决职工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欠薪欠保问题排查,积极培育行业先进典型,营造尊重关爱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结果导向。提出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制订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水平评估指南,指导全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每年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发展、服务质量、安全生产、补贴补偿、政策保障等情况开展自评,综合利用评价结果,对于评价结果较好的城市在项目、资金、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

相关政策: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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