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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发布机构 厅政法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21-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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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2020-11-30 15:58 信息来源:厅政法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做好2016-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河北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制订本规划。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按照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河北、法治交通的新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机关、法治部门、法治行业建设,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宪法精神、交通运输法规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入人心;交通运输系统的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从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理念和能力不断增强,水平不断提高;交通运输法规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发展的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法治交通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改革大局,服务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面向基层,注重实效。面向行业一线,面向从业群众,回应群众对交通法治的关切,切实提高法治交通的建设水平。

3、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交通运输行业各个领域,同时抓好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

4、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协调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完成共性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共性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是全社会各行各业都要完成的法治宣传教育任务,具体包括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宪法和宪法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依法治理、道德教育等内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法宣办的指导和安排下,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业的优势,向广大干部职工、从业群众、服务对象做好宣传工作。

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公路规划、建设、养护、保护、收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爱护和保护公路的法治意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道路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港航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港航事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河北省地方铁路条例》等铁路方面的法律法规,落实大部制管理的工作要求。学习宣传《民航法》等机场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我省机场发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安全生产、安全出行意识,减少交通运输事故。

学习宣传交通运输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交通运输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项目建设。学习宣传投融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破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瓶颈难题。学习宣传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建设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排除非法阻碍。学习宣传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化解和减少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有关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学习宣传信访稳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群众工作。学习宣传复议诉讼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法表达诉求。

学习宣传典型案例。

学习宣传正面典型案例,如依法依规解决公路建设中抢种强栽抢建的案例、公路建设PPP模式示范案例、公路保护中依法强制执行的案例、道路运输执法中解决执行难的案例等。对反面典型案例总结教训,对被复议机关撤销行政行为的案例、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案例分析原因,建立长效机制。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一)普法对象。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管理对象是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的对象,在普法工作中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

(二)重点对象。

1、领导干部。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治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实行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

2、公务员队伍。加大对公务员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建立公务员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

3、行政执法人员。以“三基三化”建设为契机,加大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法治培训力度,确保其熟练掌握和运用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服务能力,提高其执法水平。

4、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和服务对象学习行业管理法规,增强其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引导其遵纪守法、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年度法治报告会、年度法治讲座、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任职前法律测试、年度述法、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普法清单制度、定期普法报告制度、年度普法考评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治度,保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创新工作方法。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要开辟普法专栏,提高互联网法治宣传能力。把法治元素纳入到收费站、服务区、汽车站、机场、码头等场所的设计和建设,在黄金周、节假日、重要纪念日通过长途汽车、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全省“法治月”集中宣传活动。

明确工作步骤和节点目标。

2016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订“七五”普法规划,对普法工作进行宣传发动。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分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各项重点工作。2020年下半年进行总结验收。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把其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方面的实际问题,为普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工作指导。

每年1月15日前,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向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向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机构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进行分类指导,将普法工作抓实抓细。要及时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好宣传和推广。

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需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势的,要纳入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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