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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信息表(9月)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00218173/2014-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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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信息表(9月)

发布日期:2014-10-06 08:3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序号

实施主体

执法人员

监督检查

对象

监督检查

时间

监督检查地点

监督检查事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结果

1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王馨业

周向红

河北水务集团

9.6-9.30

京石高速公路K255+422.19m、K235+692.15m

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穿越京石高速公路正定-无极-深泽K255+422.19m、新乐K235+692.15m工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1.施工单位所持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施工许可证真实。2.实际施工项目、时间、地点与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一致。3.施工单位落实了施工安全协议内容。4.施工单位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

2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孙信召

郭平

王宏学

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

9.11-9.30

石太高速公路(G1811)K305+067、K305+076

南水北调配套石津干渠沿线排水工程石岗东街雨水、污水管道穿越石太高速公路(G1811)K305+067、K305+076工程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1.施工单位所持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施工许可证真实。2.实际施工项目、时间、地点与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一致。3.施工单位落实了施工安全协议内容。4.施工单位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

3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王健、鲁山璋

李杰

刘某某

9.19

大广高速公路牛驼收费站广场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载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行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6300元罚款

4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王健、鲁山璋

李杰

崔某某

9.19

大广高速公路牛驼收费站广场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载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行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9400元罚款

5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王健

李杰

王某某

9.19

大广高速公路牛驼收费站广场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载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行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8900元罚款

6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王健、鲁山璋

李杰

钟某某

9.19

大广高速公路牛驼收费站广场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载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行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200元罚款

7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王健、鲁山璋

李杰

钟某某

9.19

大广高速公路牛驼收费站广场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载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行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六条、第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7500元罚款

8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康孟雄一

张新生

津保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9.19-9.30

保津高速公路(荣乌高速)K778+365

津保铁路特大桥跨保津高速公路(荣乌高速K778+36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1.施工单位所持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施工证真实。2.实际施工项目、时间、地点与施工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一致。3.施工单位落实了施工安全协议内容。4.施工单位落实了安全保障措施。

9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乔 毅

陈 丁

苏州市卓越大件运输有限公司

9.24

青银高速公路清河服务区

对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载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核定标准的车辆在公路行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河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规定》第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十三项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26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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