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公示表(一) | ||
发布机构 | 执法局 | 索引号 | 000218173/2022-00453 |
主题分类 | 行政处罚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事由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送达日期 |
处罚机关名称 |
冀交陆罚﹝2022﹞0001号 |
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张文裕 |
91130230335878982W |
经查,河北迁曹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滦南西收费站虽然设置了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备,但是于 2022 年 10 月 2 日 15 时 56 分、15 时 57 分分别放行津 C29183/津 DJ093 挂、津 C90302/冀 B1H05 挂两辆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的违法行为属实,无从轻、从重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情形。 |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四条,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2022年版)第二十二项一般等级执行标准 |
罚款15000元 |
2022年11月18日 |
2022年11月22日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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