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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批准
发布机构 厅政法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16-00185
主题分类 行政许可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批准

发布日期:2016-02-06 08:30 信息来源: 厅政法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许可事项名称

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批准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七条

申请条件

(1)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
(2)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
(3)政府或者有权部门的决定;
(4)具有安全有效的保护措施;
(5)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审批程序

(1)当事人申请;
(2)形式审查:申请主体是否适格,材料是否齐全或者符合法定形式;
(3)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4)实质审查:条件是否符合;视情进行实地勘察、核实,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评的,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必要时组织听证;
(5)作出是否许可决定;
(6)送达。

申报须提供材料

(1)实施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实施单位授权委托书);
(2)申请书(含主要理由、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
(3)相关决定材料;
(4)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资料;
(5)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当有对公路路产损失恢复或者补偿方案。

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及依据

许可方式

网上办理

相关部门

受理部门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同福街中段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时间

联系电话

0311-83033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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