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省厅要闻

省厅部署2023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10 16:51 信息来源:宣传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5月6日,省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就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通知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维护行业安全平稳运行,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细化风险防控和临灾避险措施,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奋力当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落实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应急保障。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汛防台责任,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全面周密安排部署。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相关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充分运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注重发挥专家优势,为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汲取灾害教训。

通知强调,要坚持从严从实,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灵活采取线上检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对本辖区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领域 ,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一是在公路运营方面。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前、汛期巡查和隐患整改以及灾情发生后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的能力。要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二是在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监管,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关键部位风险管控和重点作业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要完善防汛防台风施工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三是在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及时调整运行安排。要加强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为汛期重点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四是在城市客运方面。要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将气象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条件,针对性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要提高关键部位水情监测和预警能力 ,加强对关键地点淹水倒灌风险部位的监测预警。五是在港口航道方面。要督促指导港口企业落实防汛防台风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监管,科学安排港口作业,确保港口生产安全。要加强航道及航道设施巡查、值守和维护,及时开展抢通保通工作。六是在地方海事方面。要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指导辖区船舶做好防汛防风工作。七是在地方铁路方面。要督促企业对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设备进行检查,强化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置。

责任编辑:赵新蕊  审核人:朱立莉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分辨率1280*720以上;
访问量: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5月6日,省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就全力做好防汛防台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作出统一部署。

通知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维护行业安全平稳运行,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细化风险防控和临灾避险措施,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奋力当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落地落实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应急保障。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汛防台责任,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早全面周密安排部署。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落实防汛防台风相关要求,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同时充分运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注重发挥专家优势,为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汲取灾害教训。

通知强调,要坚持从严从实,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灵活采取线上检查与线下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对本辖区本系统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领域 ,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一是在公路运营方面。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前、汛期巡查和隐患整改以及灾情发生后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的能力。要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二是在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监管,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关键部位风险管控和重点作业环节隐患排查治理。要完善防汛防台风施工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三是在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及时调整运行安排。要加强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为汛期重点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四是在城市客运方面。要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督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将气象预警信息纳入应急响应条件,针对性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要提高关键部位水情监测和预警能力 ,加强对关键地点淹水倒灌风险部位的监测预警。五是在港口航道方面。要督促指导港口企业落实防汛防台风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安全监管,科学安排港口作业,确保港口生产安全。要加强航道及航道设施巡查、值守和维护,及时开展抢通保通工作。六是在地方海事方面。要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指导辖区船舶做好防汛防风工作。七是在地方铁路方面。要督促企业对路基本体及其排水、防护加固设备进行检查,强化汛期安全行车措施,加强安全巡查,确保行车安全。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置。

责任编辑:赵新蕊  审核人:朱立莉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