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

方案指出,要持续正风肃纪。以支(大)队为单位组织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和“为何执法、为谁执法、如何执法”大讨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综合执法机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属基层执法单位讲一次党课。开展具有执法特色的主题党日、联学共建等活动,推广“执法在路上、党建在车(船)上”工作法。积极培育交通运输执法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执法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各级交通运输行业党委作用,积极解决从业人员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普遍诉求。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要制定作风检视清单并以大队为单位组织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工程。组建省级监督检查队伍,对基层执法一线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进驻式帮扶、蹲点式指导、靶向式督导。坚决查处执法领域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执法违纪违规案例,建立问题预警机制。

方案强调,要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统一交通运输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规范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各项权利。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执法机制,探索构建新型执法模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围绕超限运输治理、打击非法营运等领域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持续规范罚款专项行动,优化执法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探索推行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对“12345”“12328”热线建立投诉举报闭环工作机制。创建“枫桥式”基层执法站所,完善执法领域矛盾纠纷多渠道调解机制。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定期分级组织开展罚款事项清理工作,加强立法与执法衔接,制定高频执法事项裁量工作指引,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调整优化裁量权基准事项。

方案要求,要持续提升素质能力。各级综合执法机构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配置体系,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清理制度,合理配备执法力量,加强向基层倾斜力度。全面推行执法机构全员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执法机构定期举办执法大(中)队长上讲台活动,鼓励执法机构通过执法岗位和非执法岗位、不同领域执法岗位交流任职等方式实现全员办案、全领域办案。深化“四基四化”建设,推选打造一批“四基四化”示范站所,加强执法制度标准研究,探索制定适合本系统执法实践的制度规定。

方案强调,要完善执法工作体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引,明确机关业务处(科)室、行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机构的监管职责和内部分工。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健全完善京津冀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机制。加快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开展执法信息系统使用培训指导,持续提高执法记录仪配置率。深入推进部省联网、省内系统间联网,实现执法数据归集共享。完善重大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建立并动态调整省、市、县三级执法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合力。建立执法宣传工作体系,分层级组建行政执法宣传工作体系,充分利用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等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交通执法故事,展示执法队伍新作为、新风貌。(王浩霁)

责任编辑:贺笑  审核:张贺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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