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为期40天的春运正式结束。邢台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安排、精准施策、平稳安全”的原则,围绕“两个确保”,保障春运期间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圆满完成春运期间旅客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据统计,春运期间,全市完成旅客运输量782.77万人次。其中,累计完成道路客运量27万人次,同比上升69.2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量358.89万人次,同比上升7.38%;巡游出租汽车客运量305.32万人次,同比上升5.28%;铁路客运量91.55万人次。为切实做好春运保障工作,根据市春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在市交警支队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举办了2023年春运综合应急演练,检验了公共交通运输系统在应对春运突发事件时的作战能力。

春运期间,市县一体开展综合执法并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非法营运、客车违规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场站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畅通12328等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春运安全畅通。春运期间,聚焦火车站、高铁站、大型医院和商超等区域,严厉查处拒载、甩客、倒卖客源、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等扰乱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违规行为,截至2月15日,市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87人次、执法车辆702辆次,检查车辆3321辆,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车辆61辆。其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区范围内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49辆次,检查车辆120辆,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车辆2辆。(侯森鹏 张倩梅)

责任编辑:刘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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