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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重点任务督办工作规程
发布机构 中国审计报 索引号 000218173/2024-00236
主题分类 审计管理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重点任务督办工作规程

发布日期:2024-07-12 10:19 信息来源:中国审计报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规范审计整改重点督办程序,提高重点督办质量和效率,近日,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重点任务督办工作规程》。

规程明确了重点督办内容:一是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及省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情况。二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报送的审计要情专报、情况报告的批示落实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三是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河北省的未整改到位的全部问题、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未整改到位的重点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级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四是审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或者其他主管机关、单位需要处理、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责任的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五是其他需要重点督办事项。

规程明确了重点督办流程:一是建立台账。根据督办事项,结合相关单位职责并充分征求意见,提出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建立督办台账,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主体、督办要求及完成时限等内容。二是研究部署。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落实措施,明确落实标准、完成时限、反馈时间和方式等内容。三是督办落实。及时通过电话催办、书面督办、现场检查等方式,全过程跟踪了解落实情况。相关单位在推进落实中如有困难或需要多个单位协调解决的,及时商请省委审计办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议,合力推动解决问题。四是及时报告。省委审计办认真梳理相关单位落实批示情况,分类汇总后及时向省委审计委员会报告。(赵建平 赵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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