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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告
发布机构 厅人事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23-00114
主题分类 通告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度四级联考证件审核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3-21 10:24 信息来源:厅人事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河北省202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有关要求,现就我厅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查询

考生在河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证件审核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递补审核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审核地点: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1003房间。

联系电话:0311—83035334。

三、证件审核材料

(一)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供《202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符合所报考职位条件的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同时提供报名审核时出具的有关佐证材料。

(二)户籍证明(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依据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人员户籍证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无需提供。依据高考生源地符合报考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例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伍退伍材料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证明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对证件审核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出的面试名额,从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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