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信息公开平台 > 省厅文件
名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 厅政法处 索引号 000218173/2024-00050
主题分类 省厅文件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级别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1 14:56 信息来源:厅政法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3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工作部署要求,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团结竞进、履职尽责,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圆满完成。我厅年度依法行政、政务服务效能等法治领域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被评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先进集体;在交通运输部组织召开的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推广,有关工作得到王刚副部长充分肯定;全省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得到胡启生副省长批示肯定;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区域执法协作试点单位;建立执法办案新模式的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参阅》刊发,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执法有关工作入选年度省级“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信用修复有关工作被交通运输部评为2023年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典型经验被交通运输部登载推广。

一、坚持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头雁效应”,印发《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治度》,制订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务会等形式学法9次,组织观看《城市梦》等依法行政专题纪录片1次。二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对照省委依法治省委、交通运输部有关工作安排和要点、方案,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信用交通等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部署67项重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面总结上一年度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向省政府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厅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调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增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小组,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内设机构,增设法治交通、投资建设、物流保通保畅、金融市场服务、作风建设等专项工作组,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

二、坚持科学高效,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圆满完成年度立法工作。《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完成修订。《河北省促进民用机场发展若干规定》《河北省港口条例(修订)》有序开展立法调研,形成初稿。开展规章后评估工作,将公路路政、超限超载两部省政府规章纳入后评估范围,形成评估报告,提出规章修订、废止等工作建议。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发规范性文件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报送备案。认真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先后开展全面清理1次,专项清理2次,将交通运输领域7部规章、22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清理结果在厅网站公布。加强与京津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调,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部门交叉备案规范性文件18件。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重点工作综合督察的通知》,由厅领导带队组成10个督察组赴各市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执法监督评议,开展执法人员学习考试、案卷评查和现场检查,通过执法监督评议检查督促全系统抓紧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三、坚持依法依规,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是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厅党组会、厅务会、厅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有关工作制度、会议制度、监督制度,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订年度重大决策事项清单并对外公布,明确2项重大决策事项,按照清单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规定。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结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规范复议应诉工作流程。2023年,我厅未收到过行政复议答复通知,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件,胜诉率100%。三是全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好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全年我厅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1件,针对提出的检察建议,认真研办,逐条制订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办结并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

四、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版)》,动态调整交通运输执法事项394项。围绕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5类430项执法事项逐一明确裁量基准,确保执法统一。同步制订印发免罚事项清单,明确免罚事项30项。修订《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需进行法制审核的执法事项11项。印发交通运输执法文书式样,规范57种执法文书,交通运输各类执法情形实现全覆盖。全面推广执法信息系统,全省利用执法信息系统办案15801起,已办结15068起。全面开展执法技能“擂台赛”活动,推动执法队伍业务能力稳步提升。

二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区域执法协作。强化制度设计,三地共同签署《京津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协作办法》,联合制订《京津冀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方案》,为三地执法协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路径。2023年,三地围绕执法试点、联席会议机制、执法信息共享、异地案件办理、执法联勤联动、电子证照互认、政务服务“同事同标”等联合制订办法规定7件,执法协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健全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京津冀治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京津冀治超专题联席会议,强化执法协同工作举措。围绕“黑车”跨区域运营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常态化打非治违,积极提升服务保障能力。2023年,我省与京津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 335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78人次、车辆611辆次,路检路查过往车辆5963辆次,纠正违规车辆218辆次。

三是深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全省召开动员部署及工作会824次,出台举措249条,专项整治在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高位推进。创新开发“码上举报”二维码,广泛收集问题线索,提升群众知晓度。全省共收集问题线索940条,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100%。全面推广应用省执法信息系统,建立起“问题发现、线上立案、后台审核、电子送达、远程支付”执法办案新模式。开展执法人员与货车司机双向体验周。实施高速公路旅游包车周末假日免通行费,免收71.14万辆次,1.12亿元。坚持边整治边规范,出台各类制度14项,规范执法文书57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双盲”评审全覆盖。

五、坚持多措并举,持续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对照规划内容梳理交通运输系统评估重点内容,形成《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总结工作成绩,明确下步思路,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开展行业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订印发说理式执法文书,寓普法于执法。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2万人次、执法车辆7856台次,组织各级宣贯会议132次、粉刷标语1936条、悬挂条副1556副、制作宣传展板563块,发放宣传单16.5万余份,开展暖心服务活动服务2万余人次,服务运输车辆10万余辆次,收集治超、执法、服务等方面问题线索并解决问题62条,发布新闻报道100余篇,有力有效促进交通执法工作深入人心。三是强化宪法学习。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部署全系统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厅党组专题学习宪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厅机关组织新任命处级干部和新招录公务员73人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法治建设工作部署,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为重点,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工作全领域、全过程,促进交通运输领域各项工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努力在法治建设中当好先行,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分辨率1280*720以上;
访问量: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