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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2023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机构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索引号 000218173/2023-0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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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26 09:23 信息来源: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局,各试验检测机构:

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冀交办法〔2023〕3 号)和《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交执法工质 〔2023〕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持续强化对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我局于7月上旬完成了2023年上半年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通知》规定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我局制订了2023年度试验检测机构随机抽查计划,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次进行。截至7月上旬我局已完成对承德、邯郸两市辖区内试验检测机构的双随机检查工作,共抽取20家试验检测机构。(详见附件)。

(二)抽取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抽查前,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以上相关专业执法人员。

(三)开展现场检查。本次双随机抽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工作。20家检测机构包括8家综合乙级、12家综合丙级。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检测机构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样品管理、从业活动合规性、试验检测环境、试验检测技术能力、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二、总体检查情况

(一)人员配置较合理。各试验检测机构能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技术人员队伍总体稳定,持证人员数量及专业分布能持续满足现行等级标准的要求和实际工作开展的需要。此次抽查的20家试验检测机构中,除承德市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因处于事业单位转企改制阶段导致人员流失无法满足相应等级标准的要求外,其余19家机构均能按等级标准配置相关专业的检测人员,人员方面满足等级标准要求。

(二)试验场地布局合理,设备管理较规范。各试验检测机构重视试验场地建设,不断优化场地布局,注重环境条件控制,场地面积基本满足等级标准要求;能按等级标准要求配置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并对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或校准,重视仪器设备更新。

(三)技术能力能持续保持,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可控。各试验检测机构注重能力提升,积极参加试验室间的比对试验活动;试验检测纪录信息基本齐全、试验检测报告结果基本可追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次“双随机”抽查发现各类问题100条,不涉及违规违法事项,均属于规范性管理问题。主要存在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危险化学药品及液化气瓶安全存放、试验检测环境控制、设备校准及确认、纪录和报告信息、《等级证书》和试验检测机构专用标识章使用不规范等方面。

(一)部分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不能按照程序文件要求规范试验室运行。主要表现为样品流转不符合程序文件要求;部分质量、技术表格编号及格式与程序文件中纪录管理程序规定不一致;纪录表格变更未及时进行修订;缺少年度母体对工地试验室监督计划等方面。

(二)部分机构试验检测环境缺少有效控制措施,存在擅自改变试验用房用途,试验室用房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如沥青室无有效排风设施;个别机构擅自将天平室作为办公室使用,已不具备天平室功能;个别机构水泥检测室墙体出现较大裂缝,存在安全隐患。

(三)部分机构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药品、试验用液化气瓶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检验检测质量和检测人员健康。主要涉及汞(Hg)、强酸、强碱的存放、使用和处置程序不规范;试验用液化气瓶放置随意,液化气瓶与设备连接管不符合安全标准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四)部分机构仪器设备管理、保养和控制不规范。常见问题有试模锈蚀;校准点不能完全覆盖所有试验要求,校准确认方法不正确;部分设备无修正值通知单等。

(五)纪录、报告信息不全或判定依据错误,不能有效保证检测结果的溯源性。如委托信息中缺少必要的样品信息、设计值信息;原始纪录中数据信息不充分或修约错误;试验报告判定依据错误等问题。个别机构存在报告审核人代签字,超出资质等级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且加盖检测专用标识的现象。

各机构存在具体问题详见《2023年河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问题汇总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受检机构发出了书面反馈意见,并要求试验检测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完善。

四、意见与要求

(一)各试验检测机构要根据检测机构自身特点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规范运行。结合实际工作制订年度质量体系运行的各项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定期监督检查和总结,充分发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确保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二)各试验检测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规范使用《等级证书》和试验检测专用标识章,严格按照批准的检测能力开展业务;严格依据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确保纪录的原始性、信息完整性、可追溯性及检测报告结论的正确性;加强对样品、化学药品、标准物质、仪器设备和检测环境符合性的管理。

(三)各试验检测机构要提高人员素质和技术能力,保证检验检测质量。应持续加强新规范、新技术、新方法的技术培训,不断更新检测人员知识结构,准确掌握现行标准规程和检测技术。

(四)各试验检测机构要提高质量和安全意识,强化管理措施,加强风险识别。要结合本机构实际,认真制订质量监控和安全生产计划并贯彻落实,降低试验室运行风险。

(五)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作为2023年我省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的采信依据。相关试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限期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报告纸质版封存待查,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hebzfjjd1@163.com)。本次未抽查到的试验检测机构对照附件中的各项问题开展自查,避免类似问题发生,以提高机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附件:2023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双随机抽查问题汇总表(上半年).docx

 

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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