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行业动态

我省将继续延续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发布日期:2022-01-19 14:29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日前,河北省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经省政府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继续在我省实施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效期2年。

通知规定,省内客运班线车辆(含机场直通车)和省际客运班线中与我省对开的外省(市、区)籍客运车辆,通行普通收费公路每月超过30次(含)、通行高速公路每月超过30次(含)或4000公里(含)的,享受通行费50%优惠政策。对在我省收费公路(含高速公路和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享受通行费30%优惠政策。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基础上,继续享受ETC优惠政策。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再以任何形式制订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收费系统调整、办理月票和ETC卡等各项相关工作,确保该项政策平稳实施。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联系方式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分辨率1280*720以上;
访问量: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网站标识码1300000014 冀ICP备13004026号-3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2299号

维护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宣传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