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理事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章程》要求,经研究定于2023年4月中旬召开“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1、报告协会年度工作;
2、增补和调整部分常务理事和副会长;
3、公布聘用智库专家名单,并颁发聘书;
4、通报表彰协会先进。
二、拟定参会人员
1、省交运协五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
2、省交运协各分支机构负责人;
3、各设区市工作联络处负责人;
4、智库专家代表;
5、2022年度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服务品牌、创建先进单位代表,协会优秀会员单位、先进工作者代表等。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拟定在石家庄市召开,会期半天,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前另行通知。
四、会议要求
1、增补、调整常务理事及副会长是理事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由于工作变动等需要增补和调整相关人员的会员企业,请按要求填写《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常务理事(副会长)新增、变更申请表》(附件2),于2023年3月25日前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2、协会的发展离不开会员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许多会员单位和个人为协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且突出的贡献,为表彰先进,协会将在本次会议上表彰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请相关会员单位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填写《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优秀会员单位申报表》(附件3)和《河北省交通运输协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4),于2023年3月25日前提交至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成立评选工作小组,依照评选条件产生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3、优秀会员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申报条件
(1)会员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当地和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
(2)会员单位热心协会事业,维护协会形象,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按时交纳会费;
(3)先进工作者由会员单位或秘书处推荐,要求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日常工作表现和成绩得到行业或会员广泛认可,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在省交运协或专业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4、本次会议是疫情常态化管理后,省交运协组织的一次重要会议,除了总结和布置阶段性工作,还要明确各地工作联络处和智库专家的工作内容和要求,邀请省交通运输厅领导解读政策,为进一步做好协会工作提供有效指引。请各理事单位领导妥善安排本单位工作,按时出席会议。
5、此次会议不收取会议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6、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3月25日前报省交运协秘书处。联系电话:0311-86935349,邮箱:hbjtqx2007@163.com,联系人:李晓剑,电话:18531129958,刘艳松,电话:150973915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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