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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修订内容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04 14:23 信息来源:交通运输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近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共同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以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发布的《规范》修订了哪些内容?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韩敬华在交通运输部举行的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做了介绍。他表示,为了保障相关制度衔接统一,交通运输部在全面系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提出的新要求,同时深入分析近年来重特大道路客运安全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的基础之上,对2018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

一是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要求。包括增加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要求,补充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明确“两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要求,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要求等。

二是优化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结合道路客运行业发展新形势,优化调整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数量要求,明确对于30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5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

三是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要求。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支出范围,明确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维和网络安全支出,以及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等。

四是细化了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明确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驾驶员行为异常的要求。同时客运驾驶员更换新的客运车辆、客运线路的,也应当进行跟车实习,熟悉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后方可独立驾驶。

五是优化了客运车辆技术管理要求。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完善客运车辆检验检测、年度审验、安全隐患排查等要求,细化客运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六是完善了运输组织管理要求。增加了定制客运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客运班线起讫地和中途停靠地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按乘客需求停靠。

韩敬华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新版《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政策落地情况跟踪评估,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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