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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 厅安委办 索引号 000218173/2022-00098
主题分类 通告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1 17:14 信息来源:厅安委办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水平,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增强培训效果,省厅安委办决定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及时间安排 

有意在我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线下和线上培训企业或联合企业(最多两家企业联合,分别负责互联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平台和数字课程),可向省厅安委办提交以下材料:

(一)线下培训资源推荐条件及需要提交材料

1.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务和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提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河北省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符合省厅《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中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在新政策出台时,全力配合执行;定期向省厅报送培训数据,并接受省厅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督;同意将主要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至少配备5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6.有健全的管理组织,能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培训策划设计,建立人员考核、培训登记、档案管理、过程控制、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并建立相应工作台账。

7.具有熟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学规律、掌握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师资力量,专(兼)职师资应当在本专业领域具有5年以上的实践经验。

8.具有完善的教学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培训有效实施。

9.有能够同时满足6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后勤保障设施或与满足教学条件的院校、酒店签订长期(3年以上)合作协议。

10.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河北省区域内设置的服务网点、服务人员等材料,对照本通知要求的服务承诺函等证明企业服务能力的材料)。

(二)线上培训资源推荐条件及需要提交材料

1.《互联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申请表》(见附件 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代理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在河北省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符合省厅《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中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在新政策出台时,全力配合执行;采用省、 市、县三级架构,平台数据要实现实时上传,省厅可以通过平台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执行情况进行在线监督检查;同意将主要服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

6.平台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非软件著作权登记单位还应当提供软件版权方的授权使用证明;平台操作手册;ICP 经营许可证。

7.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河北省区域内设置的服务网点、服务人员等材料,对照本通知要求的服务承诺函等证明企业服务能力的材料)。 

8.平台实时在线150万以上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9.其他可证明平台符合国家或交通行业获得认可技术优势、服务能力及平台认可的材料。

10.数字课程(课件)知识产权证书或版权证明材料;平台测试账户及密码;数字课程(课件)的二级以上(含)目录及时长(见附件 2)。

11.数字课程(课件)内容交通运输行业培训大纲要求。

12.其他可证明数字课程(课件)内容优势和专业水平的材料。

(三)提交材料形式要求

所提交的材料为非原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属于机构的专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所有纸质材料需装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填写材料目录,如需更换材料,请于截至日之前提交,并附单位证明。

二、时间安排 

提交材料时间从本通知下发起至2022年3月21日17:00止(截止时间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果公示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经省厅审核后将通过官网进行公示推荐,全省交通运输企业可按照公示的内容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机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从培训资源名单中择优选取向交通运输部提交,拟列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交通培训资源目录。

四、工作要求 

(一)线下培训机构由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单位推荐至省厅,线上机构通过直接报名方式提交材料。

(二)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培训机构管理,并将培训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每月将培训情况总结报至省厅安委办,省厅将作为每次督察和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原有机构需提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情况介绍》,连同本次资源推荐名单一同向社会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安栋,13303318889。

材料提交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北楼1801房间。

附件: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申请表.docx

2.互联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推荐申请表.docx

3.数字课程(课件)二级以上(含)目录及时长.docx

4.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源情况介绍.docx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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